• 海外所得超過新台幣100萬元需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並與國內所得合併計算最低稅負
• 基本所得額超過新台幣670萬元(個人)或1,340萬元(夫妻合併)部分,適用20%稅率
• 已於海外繳納的所得稅,可依規定限額扣抵國內應納稅額,避免重複課稅
• 基本所得額超過新台幣670萬元(個人)或1,340萬元(夫妻合併)部分,適用20%稅率
• 已於海外繳納的所得稅,可依規定限額扣抵國內應納稅額,避免重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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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稅制度
- 海外所得包含境外股利、利息、租賃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等,均需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算最低稅負。
- 台灣稅務居民需將海外所得與國內綜合所得淨額合併,計算基本所得額,超過免稅門檻才需繳稅。
-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如買賣美股或海外基金,以實際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計算。
- 若海外所得為外幣計價,應依申報年度最後一營業日台灣銀行即期買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申報。
| 所得類型 | 計算方式 | 常見範例 |
|---|---|---|
| 境外股利 | 以實際配發金額計入,無須扣除手續費 | 持有台積電ADR(TSM)獲配股利 |
| 境外利息 | 以實際收取利息金額計入 | 美元定存利息或海外債券利息 |
| 財產交易所得 | 成交價減成本及必要費用(如手續費、稅費) | 賣出美股AAPL,獲利5,000美元 |
| 租賃所得 | 以租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淨額計入 | 出租海外房產年租金收入 |
以上為一、課稅制度的詳細說明,投資者應結合自身經驗與市場狀況靈活運用。
二、最低稅負制
- 最低稅負制(AMT)旨在確保高所得者繳納基本稅額,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即需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 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為670萬元,夫妻合併申報為1,340萬元,超過部分適用20%稅率。
- 基本所得額計算公式: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等。
- 若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需補繳差額;若低於則無須額外繳納,避免懲罰性稅負。
| 項目 | 數值 | 說明 |
|---|---|---|
| 綜合所得淨額 | 500萬元 | 國內薪資、股利等所得 |
| 海外所得 | 300萬元 | 包含台積電ADR股利及美股交易獲利 |
| 基本所得額 | 800萬元 | 500萬+300萬 |
| 免稅額 | 670萬元 | 個人免稅額度 |
| 基本稅額 | 26萬元 | (800萬-670萬)×20% |
| 一般所得稅額 | 20萬元 | 依綜合所得淨額計算 |
| 應補繳稅額 | 6萬元 | 基本稅額26萬-一般稅額20萬 |
以上為二、最低稅負制的詳細說明,投資者應結合自身經驗與市場狀況靈活運用。
三、扣抵方法
- 海外所得已於來源國繳納的所得稅,可於申報台灣最低稅負時申請扣抵,但扣抵上限為該筆所得對應的國內稅額。
- 扣抵時需檢附海外稅務機關核發的納稅證明,並經台灣駐外單位驗證或公證,否則無法認列。
- 若海外所得適用租稅協定優惠稅率,扣抵金額以實際繳納稅額為準,不得超過協定上限。
- 扣抵順序應先扣抵海外所得稅,再扣抵國內已扣繳稅款,避免重複扣抵導致稅務風險。
| 項目 | 數值 | 說明 |
|---|---|---|
| 海外所得總額 | 500萬元 | 包含鴻海(2317)海外子公司股利及美股獲利 |
| 海外已繳稅額 | 50萬元 | 美國聯邦稅及州稅 |
| 國內基本稅額(未扣抵前) | 100萬元 | 基本所得額800萬×20% |
| 扣抵上限 | 50萬元 | 海外所得對應稅額(500萬×20%=100萬,但上限為實際繳納50萬) |
| 實際扣抵金額 | 50萬元 | 全額扣抵 |
| 應納基本稅額 | 50萬元 | 100萬-50萬 |
以上為三、扣抵方法的詳細說明,投資者應結合自身經驗與市場狀況靈活運用。
四、申報實務
- 申報海外所得時,需填寫「基本稅額申報表」(個人所得稅申報書第5頁),並附上海外所得明細及計算表。
- 建議投資人每年定期整理海外交易紀錄,包括買賣日期、金額、匯率及費用,以利準確計算損益。
- 若持有海外股票如台積電ADR或美股ETF(如SPY、QQQ),應注意股利及資本利得是否已達申報門檻。
- 申報期限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申報將加徵滯納金及利息,務必按時完成。
以上為四、申報實務的詳細說明,投資者應結合自身經驗與市場狀況靈活運用。
五、FAQ
- 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元無需申報,但若與其他基本所得項目合計超過670萬元免稅額,仍可能需繳稅。
- 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可於當年度內互抵,但不得遞延至以後年度,也無法抵減國內所得。
- 透過國內券商複委託投資海外股票,仍屬海外所得,需依規定申報最低稅負。
- 海外基金配息若屬境外所得,同樣計入海外所得;若為國內發行基金則屬國內所得。
以上為五、FAQ的詳細說明,投資者應結合自身經驗與市場狀況靈活運用。
五、FAQ
❓ 海外所得申報門檻是多少?
海外所得全年合計超過新台幣100萬元時,需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但基本所得額未達670萬元(個人)或1,340萬元(夫妻合併)則無需繳納最低稅負,僅需申報。
❓ 海外已繳稅款如何扣抵?
需檢附海外稅務機關核發的納稅證明,經台灣駐外單位驗證或公證後,於申報時填寫扣抵金額。扣抵上限為該筆海外所得按台灣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且不得超過實際繳納稅額。
❓ 投資美股如台積電ADR,股利如何課稅?
台積電ADR股利屬於海外所得,需計入基本所得額。若全年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則超過部分按20%稅率課徵最低稅負。已於美國繳納的股利稅款可申請扣抵。
⚠️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與教學使用,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表現,請獨立判斷並自負盈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