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三大重點
- 海外所得免稅額高達670萬: 多數投資人根本達不到門檻,美股投資的台灣稅務成本遠比想像中低。
- 股息預扣30%無可避免: 台美無稅務協定,股息一發出就先被扣30%,但可透過退稅申請或選擇累積型ETF來因應。
- 遺產稅才是真正大魔王: 海外券商資產超過6萬美元就有遺產稅風險,複委託反而是最簡單的解法。
📖 章節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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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外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台灣投資人持有美股,無論是股息收入還是買賣價差(資本利得),都屬於「海外所得」,需納入最低稅負制(Alternative Minimum System, AMT)計算。但好消息是——絕大多數一般投資人根本繳不到這筆稅。
海外所得免稅額:每年670萬
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個人海外所得全年合計超過新台幣670萬元(2026年度)才需要申報與繳稅。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稅額 =(海外所得總額 - 670萬免稅額)× 20%
換句話說,如果你一年內美股股息+已實現資本利得總和不到670萬台幣,這筆收入在台灣是完全免稅的。對於一般上班族兼投資美股的人來說,這個門檻極少有人能達到。
| 情境 | 海外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課稅基礎 | 應納稅額(20%) |
|---|---|---|---|---|
| 一般投資人 | 100萬 | 670萬 | 0 | 0 |
| 高資產投資人 | 800萬 | 670萬 | 130萬 | 26萬 |
| 大戶級別 | 2,000萬 | 670萬 | 1,330萬 | 266萬 |
關鍵差異:境內美股ETF vs 直接持有美股
如果你透過台股ETF間接持有美股(例如00646(元大標普500)、00876(永豐美股)),這些ETF的配息與資本利得屬於「國內證券所得」,完全不受海外所得670萬限制,也無需申報最低稅負。這是許多人忽略的一大優勢。
二、美股股息預扣稅30%
這是台灣美股投資人最有感的稅務成本。美國國稅局(IRS)規定,對於非居住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 NRA),美股配發的股息需預扣30%作為所得稅。你的券商會在股息發放當天直接扣除,你實際收到的只有70%。
台美無稅務協定,30%無可降低
許多國家與美國簽有稅務協定(DTA),可將股息預扣稅降至15%甚至更低。例如中國、日本、英國等國的投資人只需繳15%。但台灣與美國沒有稅務協定,因此台灣投資人適用最高的30%稅率,無法比照辦理。
實際案例試算
| 項目 | 金額 | 說明 |
|---|---|---|
| 股息總額 | $1,000 | 公司宣布配息金額 |
| 預扣稅30% | -$300 | IRS直接扣除 |
| 實收金額 | $700 | 匯入你的帳戶 |
| 實質稅率 | 30% | 無法再降低 |
退稅申請:Form 1040NR
如果你有美國來源收入但被多扣了稅(例如券商品質問題、或你有美國簽證等特殊情況),可以每年向IRS提交Form 1040NR申請退稅。但對一般台灣投資人而言,30%是正常且無退稅空間的,申請退稅意義不大。
另一個選項是將美股資產放在美國免稅帳戶中持有,但這對非美國居民來說門檻較高。更多分析可參考站內文章:進階投資課程總覽。
三、美股資本利得稅(非居住者免稅)
好消息!非居住外國人(NRA)買賣美股所賺取的價差收益,免繳美國資本利得稅。這是美國稅法對外國投資人的重大優惠,也是美股投資相較於台股的一大優勢。
適用法規說明
根據美國稅法第871條,非居住外國人出售美國股票(包括在NYSE、NASDAQ等交易所上市的美股)所產生的資本利得,完全免徵美國聯邦所得稅。你不需要申報、不需要繳稅,券商也不會預扣。
但台灣的稅務仍需注意
雖然美國不課資本利得稅,但賣股獲利仍屬於海外所得,需納入第一節所說的最低稅負制計算。如果你一年內賣股賺了很多錢(例如超過670萬台幣),就需申報與繳稅。
- 配息再投資:股息再買入股票的行為不產生稅務事件,無需申報。
- 實現獲利:只有「已實現」的資本利得才計入海外所得,未實現的帳面獲利不算。
- 海外所得合計:股息+已實現資本利得合計超過670萬才需繳稅。
四、遺產稅風險
這是許多投資人忽視但影響最大的稅務風險。美國對非居住者的美國境內資產課徵遺產稅,免稅額僅6萬美元(約180萬台幣),且稅率高達26%~40%。
舉例說明
假設你在Firstrade或Interactive Brokers持有100萬美元的美股資產。若不幸身故,你的繼承人需要先繳納遺產稅才能繼承資產:
- 扣除6萬美元免稅額後,94萬美元需課稅
- 稅率約37%~40% → 遺產稅可能高達34~38萬美元(約1,000萬台幣以上)
海外券商 vs 複委託對比
| 項目 | 海外券商(Firstrade/IB) | 國內複委託 |
|---|---|---|
| 資產登記名義人 | 投資人本人(美國境外居民) | 台灣券商(在美國的中國信託/永豐等券商名下) |
| 遺產稅免稅額 | 6萬美元 | 不適用(資產非登記在投資人名下) |
| 超過6萬美元稅率 | 26%~40% | 無美國遺產稅問題 |
| 繼承流程 | 需透過美國法院probate,耗時數月~數年 | 依台灣繼承法規處理,相對簡便 |
解決方案
- 使用複委託:資產登記在台灣券商名下,完全避開美國遺產稅問題。推薦搭配台股美股ETF(如00646)使用。
- 設立信託:高資產投資人可考慮設立美國生前信託(Living Trust)來持有美股資產。
- 控制海外券商資產:若使用海外券商,確保單一帳戶資產不超過6萬美元,但這對大戶不實用。
五、節稅策略總結
根據你的資產規模與投資習慣,以下是三種不同情境的節稅方案:
| 投資者類型 | 年海外所得 | 推薦策略 | 優勢 |
|---|---|---|---|
| 小資族 | < 670萬 | 直接持有美股,每年申報股息退稅(Form 1040NR可行性評估)即可 | 完全免台灣所得稅,美國資本利得稅也免 |
| 中產投資人 | 部分超過670萬 | 持有台股ETF(00646/00876)取代直接持有美股ETF,讓收益轉為國內所得 | 不受海外所得670萬限制,管理方便 |
| 大戶/高資產 | 顯著超過670萬 | 海外券商搭配美國稅務顧問諮詢,評估信託架構或開立美國稅務居民方案 | 專業節稅規劃,合法降低總稅負 |
給股息偏好者的特別建議
如果你偏好領股息但又不想每年被預扣30%,可以考慮累積型ETF(Accumulating ETFs),例如某些在英國或愛爾蘭註冊的美股ETF。這類ETF不配發現金股息,而是將股息直接再投入基金淨值中,完全避開股息預扣稅問題。但需注意這些ETF可能不在美國交易所掛牌,流通性與管理費需另行評估。
總結建議
- 完全免稅路徑:台股美股ETF(00646)+ 國內複委託 + 年海外所得控制在670萬內
- 最高效率路徑:直接持有美股(長期資本利得免稅)+ 每年申報退稅(若有可退稅項目)+ 複委託避開遺產稅
- 務必諮詢專業人士:稅務規劃因個人狀況差異大,建議諮詢熟悉國際稅務的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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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Yahoo Finance | IRS官方網站(中文版)


